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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老弟,對,那個像流氓高中生的蝗虫,
他有回說...妳呀,真的是外表光鮮,窩內亂糟糟!
咳...這是非常"中肯"的評語,
最近衣服跟書堆得像山一樣,
除了很自信地板很乾淨之外,
我實在不得不佩服我老媽,
她更切中要點:
現在不教,以後留給別人家教.....
我的朋友們,我保証我有良心的話會早點把所有的東西歸位,
讓大家以後還有機會走進我的小窩!
雖然說我很討厭做家事,
可是說真的,
人的潔癖真是表現在不同的地方,
像衣服只要穿出去,我就一定會洗,
加上我那些可愛的衣服們其實很好處理,
只要沖沖水,用柔軟精一倒,
吼,香噴噴!
而且我發現,當我心情愈悶亂時我愈喜歡那嘩啦啦的水聲,
我會像鄭秀文在某個電影的表現,
刷馬桶,洗地板,順便把覺得不夠香的衣服拿出來重洗,
之後再去折一件件的衣服,
有點精神失控,
可神奇的是,
在這個無意識的歷程當中,
自己會安靜下來,
會穩定一些,
不胡思亂想些!
但有個後遺症是,手會變粗糙些...
老媽常說要帶手套洗衣服,
可我總覺得這樣的話,
洗衣服的儀式就變得不夠有感覺...
所以囉....
護手霜竟出現在我的人生當中了,
為了享受洗衣服這事的強大後續效益,
我漸漸願意忍受乳霜的厚重!
ps. 大堆Aveda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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